申请入会
关于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08-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常州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建议使用IE6.0以上,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站  苏ICP备2025205075号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9-81080086  手机:18151990898  地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中心B座612室  
免责声明:本站旨在为广大网友提供信息服务,所刊登的部分信息由会员提供上传,本站无法鉴别其上传内容版权,如侵犯,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转载请注明来源